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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旅游 安全最重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5日 栏目:出行安全

导语:随着天气转暖,经历了整整一冬的“蜗居”,人人已经迫不及待地走出钢筋水泥的城市,奔向春暖花开、阳关明媚、空气清新的郊区,去踏春赏花。或一人独行、或呼朋唤友、或全家出动、或结伴驴友,田间、山头、溪水旁、长城边,森林里,都留下了城市人的身影。
然而,在家千日好,出门万事难。旅游本是一件令人心情愉悦的事情,但是由于各方原因,食物中毒、意外伤害,惨遭宰客,乃至伤及生命也时有发生。如何避免纠纷,高高兴兴的去,快快乐乐的玩,平平安安的回,也已是出门旅游之前必做的功课之一。
景区滑道车相撞游客受伤
2011年4月,郭某任携家人前往北京市某郊区一景区游玩,并坐滑道车游览湖光山水。但当,郭某玩得正尽兴时,郭某身后其他游客乘坐的滑道车与其发生追尾事故,致使郭某身体损伤。事后,郭某随即被送至医院治疗,经该院诊断,郭某腰部右侧横突骨折。郭某认为,游乐项目存在安全隐患,且滑道公司对该项目管理不善致使后面游客驾驶的滑道小车与其驾驶的滑到小车发生追尾,造成其身体严重损伤且无法行动。故郭某以旅游合同纠纷为由,将滑道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滑道公司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以及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且要求退还门票款,合计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旅游合同系旅游经营者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旅游者向旅游经营者支付旅游费用的协议。该案中,郭某购买了滑道公司景区门票,与滑道公司订立了旅游合同;该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对于郭某主张的请求,法院告知其应变更为侵权之诉;经释明后,郭某仍坚持提起合同纠纷之诉。因郭某未能提供证据证实滑道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故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郭某的诉讼请求。
驴友留宿农家一氧化碳中毒身亡
2010年3月,张某及其他两位友人开车前往北京市某郊区游玩,并在王某经营的飘香农家院住宿。农家院以烧吊炕取暖。在每人支付50元住宿费后入住,当晚,张某等三人睡在该农家院的土炕上。次日清晨,张某死亡。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张某死于一氧化碳中毒。张某的母亲、妻子、儿子认为飘香农家院作为从事住宿经营活动的主体,未能向住宿者提供保障人身安全的服务,未对住宿者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对于张某的死亡,应当承当赔偿责任。为此张某的母亲、妻子、儿子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相关损失,共计7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王某作为飘香农家院的业主,在其所从事的住宿等经营活动中未能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张某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对三原告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故依法判决被告判赔原告各项费用共计66万余元。
参加拓展训练右外踝骨折
2010年5月,杨某参加了某拓展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组织的拓展训练。在参加竞技比赛北京市项目“蛟龙出海”时,杨某摔倒,致其右外踝骨折。经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杨某左外踝骨折关节活动障碍丧失程度构成十级伤残。杨某将北京市某拓展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3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在被告组织的拓展训练中受伤,被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全面履行了合同约定义务及保障参训人员人身安全的义务,故对原告的合理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北京市某拓展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偿原告杨某医药费、误工费八万余元。
简易房坍塌游客多人受伤
此事并没有发生在北京,但是也给此起事件给郊区农家乐旅游安全敲响了警钟。
2011年3月10日,外省市某县一家农家乐的楼房突然垮塌,14人从楼上坠下,不同程度受伤。据安监部门调查,这家农家乐是老板自行搭建的,属危房。在当地,为了增加收入,一些村民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用木头、苇席和石棉瓦临时搭建了两间棚户,建几间简易房,摆三五张桌子,即开张迎客,经营起农家乐,供游人吃饭、喝茶、打牌。这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受伤的14名游客将该农家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并依法支持了14名原告的诉讼请求。
农家乐里男童逗狗被咬伤
2011年4月,宋某一家去北京某郊区游玩,并在一旅游饭店住宿、吃饭、游玩。该饭店养有两只小狗。宋某六岁的儿子就跑去追着小狗玩儿,结果被小狗咬伤了右手掌。此后,宋某拿着儿子的医疗费单据要求该旅游饭店赔偿时,被拒绝。宋某以儿子的名义将该旅游饭店告到法院,要求赔偿儿子经济损失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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