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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过马路对城区交通的严重危害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5日 栏目:出行安全

从小我们就知道“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但在中国,闯红灯现象随处可见,即便知道这是错误的做法,但是依然不能控制自已的行为。殊不知这不仅仅让自已陷入危险的恶劣情况下,对城市交通也会带来严重的危害,下面和大家一起看看。

一 占用非机动车道

在市区的许多道路,实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道行驶的措施,在道路建设时,为行人、非机动车辆专门施划了专用道,然而总有部分机动车辆驾驶人,只顾自己方便,一是将车辆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与行人、非动车辆抢行、混行,甚至是逆向行驶,极易和行人、非机动车辆发生磁撞事故,二是个别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随意将车辆停在路边的非机动车道上,侵占了行人、非机车辆的通行资源,易引发追尾事故。

对市区交通的危害:一是阻碍交通,如在靖西县城区城东路环球广场附近路段,在上下班的高峰时段,还有机动车辆停在放非机动车道上,把行人、非机动车挤上了机动车道,妨碍正常的通行秩序,造成交通拥堵,二是诱发事故,同样在靖西县城区城东路,常有部分车辆驶入了非机动车道,许多摩托车在高速行驶的情况下,驾驶人如果发现不及时,易引发交通事故,三是激化矛盾,行人、非机动车辆都属于弱势交通群体,机动车辆驶入非机动车道,一旦引发交通事故,将会给行人、非机动车辆驾驶人造成严重的伤害,可能是致人死亡事故,极易激化社会矛盾。

二 抢黄灯

在目前,由于抢黄灯这一行为,得不到应有的处罚,导致多数机动车驾驶人在黄灯亮起时,加速前冲,而很少有人遵守“黄灯停一停”的设计本意,从大量的交通事故中可以发现,在通过道路路口时,抢黄灯的危害有时更甚于闯红灯,因为信号灯转换时,抢黄灯的车辆冲过停车线,容易与另一方向通过路口的车辆及道路两侧通过斑马线的行人相遇,且抢黄灯的车辆往往是加速行驶,极易引发事故。

对城区交通的危害举例:在城区的大部分路口是通过交通信号灯来控制的,抢黄灯而过的车辆,很可能被别一侧绿灯放行的车辆挡在中间,双方车辆驾驶人产生对峙心理,互不相让,后方车辆跟进堵上,致使车辆被挤在路口,带来了交通拥堵,另外,车辆在抢黄灯时,由于车速过快,驾驶人心理紧张、焦急,会出现操作失误,和另一侧放行的车辆、行人撞在一起,引发交通事故。

三 通过对向车道往前挤

当发生道路拥堵时,通过对向车道往前挤,对向车道的驾驶人易产生对立心理,最终形成互不相让的局面,造成道路交通的拥堵点,道路沿线车辆越积越多,交通拥堵范围扩大。

对城区交通的危害:城区道路上人、车流量大,且道路宽度有限,如果挤占对向车道,可能造成大面积交通拥堵。其拥堵根结在于行驶的车辆占用对向车道,在试图挤到路口拐弯的时候,却被对向车道的车辆迎面堵住,致使两个车道的车辆挤在一起,进退两难,形成了一个“死疙瘩”,导致路面大范围拥堵。

四 肆无忌惮开远光灯

合理使用灯光,是一个驾驶人文明交通的基本体现,也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手段,然而有的驾驶人肆无忌惮地开着远光灯,给对向行驶的车辆驾驶人造成眩目感,殊不知在给他人带来不便时,也威胁着自已的行车安全。

对城区交通的危害:根据相关规定,在市区道路照明条件良好的路段,应该使用近光灯,有的驾驶人非但不遵守这一规定,竟然还去私自改装车辆,肆意使用氙气灯,由于远光灯、路灯等各种灯光相互交织,降低了驾驶人的观察视线,人为地制造了大范围的视线盲区,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

五 “三随”停车

“三随”停车,即随时、随地、随意停车,也被列入“中国式驾驶”的陋习范畴,“三随”停车也就是违法停车,大致有几种情形,不开右转向灯直接停车,车辆高速行驶中急刹停车,停车后未注意观察前后情况即开门,并排停车、不靠边停车,不按规定开启示宽灯、尾灯和设立标志,违法停车扰乱了正常的道路通行秩序,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对城区交通的危害:城区人、车流量大,违法停车占用道路通行资源,埋下了交通事故隐患,一是制造拥堵,城区道路宽度有限,在没有施划停车位的路段,驾驶人违章停车,阻碍了道路通行条件,特别是车辆并排停放于机动车道上,影响车辆的正常通行秩序,易引起交通拥堵,二是增加事故发生几率,车辆突然停车,后方跟随行驶的车辆驾驶人,往往反应不及时,难以迅速制动,引发追尾事故,比如市区内运营着大量的出租车,驾驶人见到路边有招手的乘客时,大多选择突然停车,由于这一行为比较普遍,也严重地威胁着市区交通安全,三是危及乘客安全,有的驾驶人贪图方便,竟然让乘客在机动车道上下车,极有可能被后方车辆撞到,造成伤亡事故,市区内学生数量众多,笔者执勤时发现,部分家长放纵孩子在道路上随时随地上下车,对过往车辆不管不顾,孩子安全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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