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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发布假期旅游提示:签订旅游合同合理维权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5日 栏目:出行安全
原标题:黑龙江省发布假期旅游提示:签订旅游合同 合理维权

为保障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确保大家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元旦假期,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2020年元旦假期旅游温馨提示。

做好行前攻略 注意交通安全

出行前请您及时关注旅游、外交、卫生、气象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出行提示,了解目的地天气、卫生、交通和社会治安情况。自驾游出发前请掌握车辆的基本情况,保证车辆正常运行,并事先设计好行车路线,确保出行和游览安全。

选择旅游产品 签订旅游合同

请您结合实际情况选择跟团游或者自助游。跟团旅游选择旅行社时,请首先核实参团旅行社的资质(证照齐全)。不要参加个人或非旅行社企业利用网络论坛、同城交友、微信公众号、QQ群等方式组织的所谓旅游活动,切勿相信街头旅游小广告及“旅游赠券”等消费陷阱,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在报名时,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及旅行社提供的行程表或行程计划书,明确合同各项内容后再签字。

文明旅游 错峰出游

元旦假期是游客出行较为集中的时间,各大城市周边高速公路将迎来出城和进城高峰,景区、景点人员聚集,周边道路交通压力大。请您合理规划安排出行线路,对人流集中所带来的等候和拥挤做好心理准备,理性处理。旅游途中,请您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理性消费 合理维权

若您因旅游行程变更及购物等产生纠纷或对旅游质量存有异议,请您及时与组团社联系,积极配合旅行社妥善处理,理性维权、文明协商、不宜采取过激行为而影响其他旅游者的正常行程。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组团社所在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投诉。值得注意的是,旅游投诉具有时效性,投诉时效为合同结束后90天内。

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广大游客合法权益,我省设立了旅游诚信基金,建立了涉旅投诉先行赔付制度。游客在我省旅游期间,如与景区景点、旅行社、星级宾馆等发生纠纷,相关部门将在第一时间先行赔付,再根据后续调查结果确定赔偿责任者,为游客提供简明快捷的维权通道,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黑龙江省内旅游投诉咨询电话:

区号+12345(政府服务热线)

全国旅游投诉咨询电话:1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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